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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 标题:
-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发布机构: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分类:
- 税收;疫情防控
- 文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31日
- 主题词:
- 小规模纳税人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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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