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k8凯发

标题: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文物局
分类:
综合管理
文号:
办革函〔2021〕57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18日
主题词: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征集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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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宣传推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让革命文物活起来,示范引领全国革命文物工作,我局决定开展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对革命旧址、遗迹和纪念设施实施的保护修缮、陈列展示、环境整治工程; 

  (二)对革命旧址进行保护管理的创新举措; 

  (三)依托革命旧址(含革命旧址纪念馆、陈列馆)举办的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宣传教育活动; 

  (四)对革命旧址进行合理利用和功能更新,推动融合发展的示范案例; 

  (五)社会参与革命旧址保护管理利用的成功做法。 

  二、申报条件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革命旧址保护利用优秀案例,以“十三五”时期为主; 

  (二)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所积累的做法经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 

  (三)坚持保护第一、守正创新,以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汇聚正能量为目标,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四)革命旧址保护利用程序依法合规,迄今未发生重大文物安全责任事故。 

  三、材料报送 

  请省级文物部门组织本辖区革命文物保护管理使用单位填报“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优秀案例征集表”(详见附件),经汇总、初审并于210日前报送我局。 

  四、后续安排 

  我局将对所报送项目进行遴选、公示,并公布全国革命文物优秀案例推介名单,对优秀案例进行宣传推介。 

  联 系 人:程晓伟 010-56792312 袁琳溪 15901284653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革命文物司 

  电子邮箱:gemingwenwu@ncha.gov.cn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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