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k8凯发

标题: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 “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 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分类:
综合管理
文号:
广电办发〔2021〕41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9日
主题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 “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 扶持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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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网络动画片制作机构: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的要求,广电总局积极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部署,继续开展2020-2021年度“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及“推出更多健康优质的网络文艺作品”的要求,引导网络动画片创作者投身中国经典民间故事主题网络动画片创作,力争打造出广受观众认可、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优秀作品,用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的行动方向。 

  二、工程内容 

  (一)项目征集 

  面向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行业影视节目制作机构、各影视传媒类大专院校(院系),征集中华经典民间故事网络动画片创意与原创剧本。 

  申报机构或个人应在2021320日之前,登录“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申报平台(http://wldh.pingshen.nrta.gov.cn)注册账号,认真阅读用户手册,根据平台有关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完成申报。 

  (二)项目评议 

  1.各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初评工作,选定符合要求的项目报广电总局。 

  2.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初评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 

  (三)项目推进 

  1.广电总局与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的制作机构签订协议书,并根据创意或剧本的思想艺术质量、创作难度、体量等因素,向制作机构发放扶持资金。 

  2.制作机构在广电总局的引导监督下丰富故事创意、打磨剧本、完善摄制方案,推进创作。 

  (四)作品评议 

  1.列入“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扶持项目的作品,制作机构提交完成的成片,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初核后将成片和相应材料报送广电总局。 

  2.广电总局组织专家对作品成片进行评议。 

  (五)播出推介 

  推荐视听网站购买、播出“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网络动画片)”优秀作品,支持优秀作品的宣传推介。 

  三、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经典民间故事进行创意,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深入挖掘中国经典民间故事的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结合新时代特征进行创新表达,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三)不得戏说恶搞、篡改颠覆经典民间故事; 

  (四)互联网首播的原创网络动画片。 

  四、工作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动员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广泛征集优秀作品。 

  (二)在初评中对作品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各省区市推荐节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部。 

  (三)于2021331日之前,在评审平台上完成本地区材料初评。 

  中央直属单位《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持证机构请按照上述要求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李斌斌 010-86096141,徐伊然 010-86096124 

  传真:010-86095595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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