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至2019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和旅游部2018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社会公告了审计结果。我部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积极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1.2018年,所属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部分项目设置的绩效评价三级指标值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已在该项目的绩效评价三级指标中增设时长指标,使绩效指标准确反映实际情况。
2. 至2018年底,所属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159.05万元应收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机关服务中心正在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收集整理这批应收款的相关材料。由于这批应收款形成时间较早,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难度较大,机关服务中心预计于11月底前完成材料准备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报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审批。在此基础上,机关服务中心将根据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对该批应收款进行清理。
3. 至2018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结余资金207.12万元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机关服务中心已根据财政部批复将207.12万元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4.至2018年底,所属中国艺术研究院已交付使用的3614.16万元工程未及时转增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中国艺术研究院已根据对该工程的竣工决算批复完成在建工程转固手续,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