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日,市场管理司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修复工作指南〉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信用修复工作;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按照“谁认定、谁修复”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的信用修复工作;要加强信用修复分类指导,把握好主动修复和依申请修复的关系。指南规范了主动信用修复工作流程、依申请信用修复材料核查、信用修复文书格式应用、信用修复培训、信用信息使用等内容,进一步保障失信主体合法权益。指南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解读、加强监督检查等组织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信用修复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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