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自今年9月起,在江苏、福建、山东、四川、宁夏五省(区)开展为期半年的电子证照应用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旨在着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政务服务水平和市场管理效能,稳步推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社会化安全应用,构建完善电子证照管理制度,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应用,建立电子证照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创新应用,形成特色化制度创新成果。
试点工作以电子证照应用实践为核心,以支撑文化和旅游行业更多便民惠民应用服务为目的,推动三方面主要任务落实落地。一是推进电子证照申领工作。各试点地区依托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建立多元化服务渠道,多措并举提升电子证照申领率。二是加强电子证照纠错处理。试点地区建立完善本地区电子证照异议处理机制,加强与各级电子证照管理部门业务协同,提升证照数据质量。三是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府、政企、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场景应用,围绕政务服务、行业监管、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场景,实现至少2个业务场景的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融合应用。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着力从四方面加强保障。一要加强应用评估。重视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及时解决应用试点中的难点问题,加强在电子证照申领、异议数据处理、关联服务应用、应用场景创新等方面的应用评估。二要强化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信息系统、数据接口安全防护和电子证照服务运行监控,提升对外服务能力和安全管理能力。三要完善配套措施。保留传统实体证照服务方式,不得将电子证照作为应用场景中的唯一凭证,切实保障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相关证照的线上线下正常使用。四要加强宣传推广。以多形式、多渠道提升企业和群众对电子证照使用方式和便利优势的知悉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试点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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