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是建设文化强国、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力量,要立足服务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图书资料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健全完善符合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工作特点的职称制度,推动图书资料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能力素质不断提高。
《意见》明确,要完善评价标准,把职业操守放在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评价的首位,倡导爱岗敬业,提升服务意识,坚守道德底线。对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实行分类评价,对主要从事图书资料业务工作的“操作型”人员,着重考察其工作业绩,突出其实际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对主要从事图书资料研究工作的“学术型”人员,着重考察其研究能力,突出其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
《意见》强调,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对所从事岗位研究属性较强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对所从事岗位应用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引入用户评价、社会评价和所在单位评价。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等制约,在非公立图书(资料)馆(室)从事相应工作的可同等申报职称评审,享有平等待遇。
《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为图书资料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人员,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放宽年限等条件限制。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图书资料专业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要求,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限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