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中国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重点扶持剧目遴选工作已于日前结束。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10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同时,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k8凯发的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745
电子邮箱: @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