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发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存在违规经营的两家旅行社进行处罚,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3月23日,贵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桂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桂平市幸福街五金电子城小区的桂平市德辉创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对营业执照进行核对后,发现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登记事项无开展旅行社业务相关内容。同时,该公司负责人李德朝未能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随后,旅游执法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多次调查询问,制作调查笔录,保全相关证据。最终,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决定对桂平市德辉创旅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并处以罚款4000元。
3月24日,贵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联合桂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桂平市西山镇西山村的广西旅行佳旅游有限公司桂平营业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了该营业部的营业执照办理情况和相关出游协议书,并现场对该营业部的负责人、合伙人进行调查询问。经过现场调查,发现该营业部在3月23日招徕11名游客参加“北京天津双飞6日游”,并交由广西旭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组团出游。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收款记录截屏、收据、出游协议书等证据。
经调查发现,广西旭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的规定。为此,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责令广西旭鑫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同时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 (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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