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融合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云南经验-k8凯发

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k8凯发-凯发官网入口首页 > 信息发布 > 全国联播 > 云南
云南
文旅融合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的云南经验
发布时间:2024-01-05 10:08 来源:中国旅游报 编辑:周祎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2024-01-05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美好期盼,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从多年实践经验来看,发展乡村旅游是乡村振兴的“金钥匙”、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途径。文旅融合发展可以满足人们对旅游产业的品质化、定制化、个性化需求,同时带动乡村发展,实现乡村居民共同富裕。通过乡村文旅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居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是一种有效并且可持续的“造血式”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赴云南考察,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新时代云南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近年来,云南立足自身区位和资源优势,将文化和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并确立了建设文化、旅游双强省,着力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的目标。“十三五”以来,云南省不断破解制约因素,加快推进乡村文旅融合,促进边疆、民族、山区省份跨越式发展,具有一定游客接待规模的旅游特色村达1000余个,累计接待游客11.65亿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8600亿元,在带动广大乡村走向共同富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总结云南发展经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乡村文旅融合促进共同富裕提供借鉴。

  一是以产业作为落地抓手。找准特色产业及发展模式,促进地区产业升级。以云南高原农业为特色,以茶、花、果、蔬、咖啡、坚果、中药材、肉牛等特色产业为支撑,打造全新多功能经营模式,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依靠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链延伸破解产能落后、经济落后的难题。使乡村的三产(农业、加工业、服务业)相接共生、“五生”(生产、生活、生态、生意、生命)协调共进,实现乡土文化活态化、乡村风貌景观化、乡村居民富裕化和乐居乐业。

  二是活化资源唤醒乡村活力。其一,盘活资产、提升效率,推动资源要素重新整合。采用政策推动、项目带动、品牌拉动、上下齐动、城乡互动的“五动”策略,实现乡村闲置资源的再利用与资源价值的提升,让历史遗存活化,让古城、古镇、古村落重生,使散落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实现从“休眠”到“唤醒”的转型发展。盘活乡村房屋等闲置资产,提升土地等资源的配置效率,活化乡土文化,唤醒乡村活力,打破乡村原有的产业模式,实现农民增收创收。其二,积极推动“文化旅游 ”。在“文旅” “一产”上,打造“文旅 花卉”“文旅 茶叶”等融合业态;在“文旅” “二产”上,打造“文旅 民族工艺”“文旅 工业遗产”“文旅 文创”等融合业态;在“文旅” “三产”上,打造“文旅 夜经济”“文旅 美食”“文旅 康养”等融合业态,成功推出10条非遗旅游精品线路、22条历史文化旅游精品线路、6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彩云之南·红色热土”“傈僳山寨换新颜”2条线路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建党百年百条精品红色旅游线路”。其三,打造系列乡村旅游、特色民族村寨品牌。加快旅游名镇、名村、特色民宿客栈、旅游农庄、星级民宿等品牌创建,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农耕文化、乡贤文化等乡村特色文化,加强古村落、古建筑、非遗项目等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鼓励乡村旅游文艺创作,打造乡村旅游文化品牌。

  三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培育文旅融合振兴乡村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文旅资源依托型、文旅投资带动型、文旅项目辐射型等振兴乡村模式。探索推广“党支部 乡村旅游合作社 农户”“企业、景区 农户”等旅游发展模式,引导社区居民通过直接从事旅游经营、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开发旅游纪念品、出售农副土特产品以及资产、土地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旅游发展,增加其收入。

  四是增强村民主观能动性。推进乡村文旅融合创新,挖掘、活化利用古滇文化、民族文化、商帮文化等特色文化打造乡愁记忆,发展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现代农业产业园、研学基地等新兴旅游载体和农事体验、非遗体验、节庆赛事等体验旅游产品,构建起乡村旅游新格局,增强村民文化自信。“创造机会”“提供场所”“提供活动”,重建乡村特色文化,改善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村民参与机制,规范诚信激励机制和乡村合作互惠制度等,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旅游发展的主动性,增加村民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增强乡村凝聚力和村民自豪感,改变村民的精神面貌。

  五是充分发挥共建共享机制作用。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型、劳动就业型、经营型等利益分配机制,通过投资入股、就业、租赁房屋、自主经营等方式,使乡村居民获得劳动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资源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特别是中山大学教授保继刚主导的“阿者科计划”,创新构建了“保护者受益、受益者保护”的利益导向机制,旅游发展所得收入30%归村集体旅游公司,用于日常运营和后续开发建设,70%归村民分配。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新格局,一是由党支部牵头,研究制定“美丽公约”,探索建立“红黑榜”制度,评选 “最美庭院”“最美家庭”等。合理布局经营业态,亮牌示范“共产党员户”“回乡创业户”“党组织推荐放心店”等。二是开发乡村旅游智慧平台,探索线上与线下结合、体验与销售联通的营销模式,塑造农文旅融合新品牌,带动农副产品增值、壮大集体经济。坚持“乡村居民立场 乡村社区力量”,做好公共服务,支持乡村旅游发展,推动乡村居民联合经营,重视乡村居民在参与乡村旅游建设中拥有均等的发展机会,分享旅游经济发展的成果,实现乡村旅游经济的包容性发展。(明庆忠 和爱红

分享到: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