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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开展港澳特区申报项目政策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26 11:34 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编辑:张静
信息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2-04-26
  4月21日,在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现场指导下,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与香港中联办宣文部、澳门中联办宣文部合作,通过网络视频方式为港澳特区文艺工作者解读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政策。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二级巡视员张栋、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雷喜宁出席活动并讲话,活动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杨舟贤主持。
  张栋在讲话中积极评价国家艺术基金面向港澳全面开放一般项目申报政策实施以来取得的积极成效,强调国家艺术基金的意义在于发挥国家级荣誉引领、示范、导向和激励的重要作用,是赋予港澳文化艺术界的一份沉甸甸的荣誉和责任。他希望特区政府文化和旅游部门积极鼓励、支持更多优秀项目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为港澳入选项目的后续实施提供更多资源和平台;希望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会同香港中联办宣文部、澳门中联办宣文部加强宣传和指导,帮助港澳艺术机构和人才正确理解、把握资助重点,提高申报质量;希望港澳广大业界珍视机会和荣誉,积极申报,不断推出符合国家艺术基金水准和要求的优秀作品。
  雷喜宁介绍了港澳特区2022年度获得立项资助情况,同时就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对艺术基金在港澳特区的资助工作给予支持,各方共同努力,在实践中理顺工作流程,完善合作机制,切实发挥好艺术基金的资助效能,逐步形成内地和港澳、中央和特区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工作机制;二是对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主体提供帮助,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将与港澳特区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资源,解决实际问题,共同支持资助项目的高质量实施,为港澳文化艺术界办实事、办好事;三是继续深化战略合作,拓宽资助路径,为推动内地与港澳特区的艺术交流,促进艺术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首席助理秘书长余怀诚、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局长梁惠敏结合港澳特区实际情况,对做好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规划处处长刘立明介绍了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资助项目类型、资助范围、申报要求并回答了相关问题,港澳特区文化艺术界代表近150人参加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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