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文化和旅游部關於修改〈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的決定》,對《娛樂場所管理辦法》(簡稱《辦法》)部分條款進行了修訂。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就《辦法》修訂背景、主要內容及具體規定等問題接受專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