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中国乐派”之“乐派”的含义、“中国乐派”的历史积淀、“中国乐派”的提出和意义、如何建设“中国乐派”等方面,进一步阐述了“中国乐派”的初衷,以及倡导者自提出“中国乐派”构想后对这一课题的深入思考。“中国乐派”定义的核心表述为:以中国音乐元素为依托,以中国风格为基调,以中国音乐人为载体,以中国音乐作品为体现,以中国人民公共生活为母体的音乐流派与音乐学派的合称。
一、何谓“中国乐派”之“乐派”
“乐派”一词多见于西方音乐中,如威尼斯乐派、曼海姆乐派、尼德兰乐派、维也纳古典乐派、民族乐派等等。这些“乐派”,即英文“shool”一词,通常是在一定时间、地域范围内形成,有一批代表性的作曲家、音乐家及作品,音乐作品有着相似的创作风格、体裁。
“中国乐派”与西方音乐历史长河中形成的各个乐派相较,既有相似亦有不同。“中国乐派”之“乐派”,其内涵远远大于“shool”,它是与中国古代音乐有着承继关系、代表当代中国音乐的文化符号和文化标识;“中国乐派”之“乐派”,其涵盖内容也大于“shool”,是“音乐流派”与“音乐学派”的合称,即,除音乐派别中音乐艺术的总体风格特征外,还包含该音乐派别音乐学理方面的诸多内容;“中国乐派”并非囿于小众范围、以少数精英为代表,而是全民创作、全民实践、全民传播、全民分享;“中国乐派”并没有统一化的审美情趣和审美标准,而是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二、“中国乐派”的历史积淀
“中国乐派”植根于中国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基础之上,有着厚重的历史积淀。贾湖骨笛将中国音乐可考的历史上溯到8000多年前。从六代乐舞、《诗经》、曾侯乙编钟、隋唐俗乐、宋代曲子、元代戏曲,直到明清时代的民歌、说唱、戏曲、民族器乐、歌舞等等,这些中国古代音乐取得的成就是中华文明伟大成就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有些已经成为绝响,但基因已经汇入传统的河流,绵延不绝、传承至今,这些古人留给我们的财富是为中国乐派生发的土壤。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的失利,使中国固有的文化主体性观念趋于解构。一部分人从“天朝上国”“中央之国”的自我陶醉心态直接转变为崇洋媚外、鄙视传统,甚至“外国月亮比较圆”“外来和尚好念经”“嫁给外国人比中国人更幸福”“拉小提琴比拉二胡更洋气”的观点至今仍有广泛受众。中国音乐同传统文化一样,不可避免地遭受了一系列外来音乐文化的冲击,面对强势的西方音乐体系,渐渐流于“鄙视链”的最末端。
但是,在这样文化主体性被不断弱化的趋势下,有识之士仍然从未停止对于音乐的“中国性”“民族性”的努力探索。19世纪20年代开始,音乐家对如何建设中国的新音乐,如何处理传统音乐与西方音乐之关系均做了大量理论研究和创作实践,如萧友梅、赵元任、王光祈、刘天华等。本世纪初,金湘、赵宋光、乔建中、谢嘉幸四位学者进行了一场关于“新世纪中华乐派”的四人谈等等。
我党十分重视文艺工作,1942年毛泽东发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1956年8月24日,发表了《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地位作用和重大使命,创造性回答了事关文艺繁荣发展的一系列带有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对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好文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薪火相传、生生不息,一代又一代中国音乐人以各自的方式丰富着“中国乐派”的内涵和外延。
三、“中国乐派”的提出和意义
进入新时代,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大国崛起势不可挡。在这一重要节点提出“中国乐派”,与历史发展之势相契合,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国音乐学院建院于1964年,扎根中国沃土,植根中国文化,专门培养中国音乐理论、中国音乐创作、中国音乐表演等专门人才。我们的音乐教育不应全盘复制西方音乐院校的教学模式,而应是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形成独具中华文化特色的、只属于自己而不可复制的音乐艺术教育体系。作者认为,提出和建设“中国乐派”是当下中国的音乐院校对国家和时代的责任担当。
“中国音乐元素”“中国风格”“中国音乐人”“中国音乐作品”在当代中国强大的感染力、影响力、引导力、号召力。身为作曲家,作者认为提出和建设“中国乐派”是当下中国音乐工作者,包括理论研究者、创作者、表演者共同的历史使命。
四、如何建设“中国乐派”
“中国乐派”与西方诸多“乐派”并不全然相同,西方各“乐派”大多限定为一定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有着一批代表作曲家和作品,创作风格和体裁相似。而“中国乐派”的范围却不限于创作风格和体裁相似的作曲家及作品,它既包括歌剧、交响乐等大型体裁,也包括歌曲、器乐曲等短小形式;既包括严肃音乐,也包括流行音乐;既包括音乐会作品,也包括影视配乐。除音乐作品外,“中国乐派”还涵盖了理论研究、表演实践、教育传承、公共音乐生活等方面。此外,群众参与、集体创作、全民分享是“中国乐派”的一大特征。因此,“中国乐派”已成为涉及中国音乐和中国人音乐生活方方面面的宏观概念。
建设“中国乐派”,首先需要创作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存在于润物细无声的音乐教育之中,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媒体技术和手段。
大国崛起需要中国音乐再塑自信,中华文化需要中国音乐奋发有为,艺术教育需要中国音乐有所但当。“中国乐派”的建设,不是燕雀的短浅自喜,而是鸿鹄的大略宏图。让中国音乐真正融入每个中国人的血液、传至五大洲每一个角落、走进世界各族人民的心中,是我们21世纪音乐人的时代使命,是所有中国的音乐学院共同的奋斗目标。非如此不能实现建设“中国乐派”的鸿鹄之志。
首席专家及所在单位:王黎光 中国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