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戏函〔202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京剧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0〕22号)要求,经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申报推荐,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在公示后确定了“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2020年度戏曲专项扶持项目入选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及使用各项资助经费
文化和旅游部对所有入选项目按照办艺发〔2020〕22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经费资助。
经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的项目,扶持经费统一拨付所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由其负责将经费拨付有关项目执行单位,项目执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款。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项目执行单位严格管理使用项目经费,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统一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报送结项报告。
国家京剧院和中央戏剧学院有关入选项目扶持经费由文化和旅游部直接拨付,结项后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报送结项报告。
二、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办艺发〔2020〕22号文件规定,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实施工作。“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授课工作须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并录制汇报演出光盘报送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对上述项目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和验收。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各项目执行单位的指导和协调,及时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在项目完成后按时报送项目成果及经费结项报告。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戏剧曲艺处
联系电话:010-59881766、59881332(传真)
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公告通知”栏查询、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2020年7月13日
抄送:中央戏剧学院。